承辦單位: 棲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我市現執行的綠地系統規劃存在期限到期、不符合新發展背景等諸多問題,為適應新時期城市發展需要,充分發揮綠地系統規劃對城市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的指導作用,根據《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標準》、《山東省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編制導則》等要求,研究編制《棲霞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2022-2035年)》。有利于在科學規劃的指導下有序地開展城市綠地建設,促進城市景觀風貌質量提高和打造特色景觀,形成均衡共享的綠地空間布局,達到促進環境質量改善、為社會發展提供優越環境的目標。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從2022年7月啟動綠地系統專項規劃編制相關工作,2023年8月完成初稿后,2023年8月7日至8月14日通過協同辦公平臺向3個街道、6個部門發出征求意見稿,相關意見予以采納。《規劃》制定過程中,按照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程序報經市司法局審查,履行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法定程序。
未召開聽證會。
綜合行政執法局從2022年7月啟動城市綠地專項規劃編制相關工作,2023年8月完成初稿后,2023年8月7日至8月14日通過協同平臺向3個街道、6個部門發出征求意見,共收到意見建議4條:1.建議規劃文本第四十三條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落實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剛性綠線、彈性綠線規模與空間分布;3.將各類公園名稱與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名稱進行統一;4.文本中的“國標公園”建議取消或調整位置,因在國土空間規劃中該地塊調整為商業用地。
統籌兼顧部門職責,認真梳理研究后,反饋的意見建議均接受并進行了調整。
2023年9月11日,棲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濟南組織召開了《棲霞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2022-2035年)》專家評審會,與會專家聽取了編制單位的匯報,審閱了規劃成果,對規劃內容進行了問詢和討論,專家組一致認為:《規劃》基礎資料詳實,目標清晰,成果規范,契合當地實際情況,一致同意通過該規劃。
為進一步完善本規劃,專家們提出以下修改意見和建議:
1.完善相關規劃編制依據,進一步優化規劃指標;
2.加強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
3.進一步深化綠道體系規劃、補充相關資源調查等內容。
《棲霞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2022-2035年)》暫未開展執行效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