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亞男:
本局于2025年06月27日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棲市監處罰〔2025〕422號)。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對該《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的下列義務沒有履行:1.罰款10000元,上繳國庫;2.因逾期未繳納上述罰款,依法加處的罰款10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本局現催告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按照該《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義務。
收到本催告書后,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義務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電話:??0535-5262760? ? ?聯系地址:?棲霞市桃村鎮北京路? ? ??
??棲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2026年2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