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事項名稱 | 年度任務目標 | 當前進展情況 | 牽頭單位 |
1 | 做好因病致貧重病患者醫療救助工作 | 經民政部門認定符合因病致貧重癥患者醫療救助待遇條件的,其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額3萬元,經民政部門認定符合因病致貧醫療救助待遇條件的重病患者,醫保部門按規定落實醫療救助待遇。 | 針對各鎮街提交的符合因病致貧的名單進行復核,符合救助條件的,按政策進行因病致貧醫療救助。全年救助63人,累計金額886516.53元 | 醫保局 |
2 | 提高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及“兩病”報銷比例 | 提升城鄉居民“兩病”(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醫保待遇,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5%,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報銷比例由70%提高至75%。 | 根據國家政策要求,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5%,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報銷比例由70%提高至75%,相關政策年初已經開始執行。截至11月底,居民普通門診享受待遇人數73954,基本醫療支付820.43萬元;“兩病”享受待遇人數1126,基本醫療支付22.91萬元。 | 醫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