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相國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在松山產業園區內各路口設置減速帶”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道路交通設施的設置需符合法定程序,未經竣工驗收的道路屬于未完成法定建設程序,不符合設置交通設施的合法條件。
目前園區路網建設由中建八局負責,嵩山路南段已具備通車條件,北段力派爾高端汽車零部件項目段因施工暫未鋪設瀝青墊層,因此嵩山路無法整體驗收,因此暫無法設置交通設施,您反映的問題涉及赤巷口村北出口處通行安全,松山產業園管委將結合武夷山路改造,在高標準改造道路的同時兼顧村民出行安全。根據市委、市政府規劃,為配合城北110KV變電站項目建設,將盡快啟動武夷山路整體改造。
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松山產業園管理委員會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