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人防易地建設
二、實施主體
棲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三、申請主體
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非法人企業
四、受理地點 ?
山東省煙臺市棲霞市莊園街道鳳翔路298號政務服務中心3樓311窗口
五、辦理依據
1.《關于轉發<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印發<山東省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導則(試行)>的通知>的通知》(煙防辦字〔2019〕6號)第4條
2.《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規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審批條件的意見》(魯防發〔2019〕4號)
3.《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規范人民防空工程設計參數和技術要求的通知》魯防發〔2019〕7號第三條
六、辦理條件
1.采用樁基且樁基承臺頂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規定的地下室空間凈高)的;
2.建設項目合計應建防空地下室面積小于1000平方米的;
3.因建設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設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難以采取措施保證施工安全的;
4.建設項目地下建筑呈點狀獨立分布,一點或多點整合不能構成建筑面積大于等于1000平方米以上防空地下室的;
5.地下室位于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廠房、庫房的距離小于50米,距有害液體、重毒氣體的儲罐小于100米,難以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的;
6.改、擴建的建設項目,因無建設用地而無法修建的;
7.建在流沙、暗河、基巖埋深很淺等地段的項目,因地質條件不適于修建的。
七、申報材料
1.申請表及法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辦理時需要身份證復印件)
2.項目立項批文或備案表、土地證或者土地使用證明(原件審查,復印件1份,建設單位簽字、蓋章)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原件審查,復印件1份)
4.規劃部門審批通過的建筑方案含總平面圖(復印件1份,規劃單位蓋章、建設單位簽字、蓋章)
5.政府規劃部門的建設工程規劃意見或者設計方案審議的會議紀要(復印件1份)
6.地質勘察報告(復印件1份,建設單位、勘察單位簽字、蓋章,因地質條件不適于修建時需要)
7.專家論證意見(適時需要)。
8.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復印件1份,建設單位蓋章)
八、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九、收費標準
1.《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人防辦關于規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煙價〔2017〕11號)第1條
十、咨詢電話
0535-5265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