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用人單位不得以讓本單位達到就業困難人員標準的職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然后再重新招用的形式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經認定后并同時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照靈活就業期間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文件依據:《關于印發煙臺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煙財社【2025】6號
二、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
(一)適用對象
家政服務機構。具體范圍是指:依法在煙臺行政區域內進行了工商注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或民辦非企業登記的家政服務機構。家政服務是指在煙臺行政區域內,向家庭提供各類勞務,經營主業為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社區照料服務、病患陪護服務或殘疾人托養服務等服務事項。其中,家政服務包括母嬰護理、少兒托管教育、居家托養、保姆、家庭管家、家庭日常保潔、家庭水電維修、生活用品配送等家庭事務服務活動(含鐘點工)。病患陪護服務包括醫院病患陪護、社區病患陪護、家庭病患陪護服務。殘疾人托養服務包括社區殘疾人托養服務、社會化殘疾人托養服務、生活自理能力訓練、家庭無障礙改造服務。
(二)政策主要內容
正式注冊的家政服務機構(含公司、社會組織等)為通過本機構就業的16至60周歲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含意外傷害保險的商業綜合保險(以下簡稱意外傷害保險)的,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標準給予機構一次性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繳納保費標準不足100元的,據實全額補貼。保費補貼每人每年僅享受一次,保費由從業人員本人支付的不予補貼。
(三)具體實施意見
1.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16至60周歲,按身份證記載出生年月計算。從業人員不包括未從事家政服務的機構工作人員。
2.家政服務機構實行員工制的,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進行單位就業登記。非員工制的,進行從業人員靈活就業登記。年齡在50-60周歲的女性不受就業登記限制。
3.按照家政服務機構為從業人員實際購買的保險費數額給予補貼,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4.保險公司包括但不限于2019年招標采購的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
5.從業人員注冊營業執照的不在補貼范圍。
(四)補貼申領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家政服務機構可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向注冊地址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請補貼。提交營業執照、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務(服務、中介)協議、保險費收費發票的復印件和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申請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對從業人員就業狀態進行核驗。鼓勵引導線上申報,通過山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上服務大廳上傳上述材料原件掃描件,實現全程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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