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向市政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一、申請接收渠道
1.網上申請
申請人通過訪問棲霞市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頻道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專頁(http://www.qwzhang.com/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xnmNyZa0Pu4bceUkLw6Mt)在線填寫《棲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網上申請時,請先選擇被申請政府信息的部門名稱,再點擊“下一步”,進入“山東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進行登錄,開始申請流程,并根據提示完成政府信息申請。
2.信函申請
申請人可以訪問網址http://www.qwzhang.com/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xnmNyZa0Pu4bceUkLw6Mt下載《棲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也可以使用本指南附件1《棲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復制有效),填寫后進行郵遞。
受理機構名稱:棲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通信地址:棲霞市騰飛路199號
郵政編碼:265300
聯系電話:0535-5235509
3.當面提交
本機關在棲霞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東側設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到現場當面提交申請。
地點:棲霞市莊園街道鳳翔路298號
聯系電話:0535-5265099
辦公時間:工作日冬季8:30-12:00、13:30-17:00;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
二、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棲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在棲霞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領取或在“棲霞市政府網站”門戶網站政務公開頻道下載打印(具體網址見“信函申請”)。
2.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載體形式。申請人對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建議詳盡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4.市政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信和電子郵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5.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申請辦理的有關說明
本級政府對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和答復。
1.市政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2.對于符合《條例》申請要求的,按《條例》第三十六條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根據相關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3.辦理期限: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
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有權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4.申請不符合《條例》有關規定的,向當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者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5.市政府提供依申請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四、辦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