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二、設定依據
(一)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煙人社辦發[2019]8號)。
三、實施部門
棲霞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四、受理地點及受理時間
山東省煙臺市棲霞市鳳翔路298號政務服務中心222窗口。
5月-10月(夏季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1月-4月(冬季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五、受理條件
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登記失業連續一年以上人員;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被政府征用而失去土地的農村失地人員。
六、申請材料
(一)身份證;
(二)戶口本。
七、辦理流程
(一)申請。符合條件的人員持應提交的完整材料,向戶口所在地、常住地的社區(村)或鎮街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按要求填寫《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
(二)審核。社區(村)或鎮街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受理申請后,應即時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核對。其中,社區(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受理的,對材料進行審核后,報鎮街社會事務服務中心。鎮街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和社區(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報縣(市、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進行認定。
(三)認定。縣(市、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受理材料后,結合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分類對申請人的就業登記、社保繳納、工商注冊登記、低保、殘疾等情況進行核實,如發現異議信息,應及時與就業困難人員聯系確認,不符合條件告知原因,符合條件的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將信息錄入山東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信息系統并告知申請人。
八、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九、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1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個工作日
十、咨詢電話
0535-523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