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創業補貼政策依據是什么?
《關于印發<煙臺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煙財社〔2019〕10號)、《關于印發<煙臺市應對疫情穩就業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煙人社字〔2020〕28號) 、《煙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做好穩就業工作的通知》(煙政字〔2021〕64號)。
二、創業補貼包括哪幾項內容?
創業補貼包括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創業場所租賃補貼。
三、創辦小微企業的創業人員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應符合哪些條件?補貼標準是多少?
對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且申請補貼時仍正常經營,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企業法人)、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不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限制),給予1.2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以及2022年1月1日以后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符合上述條件的創業人員,給予2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對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符合上述其他條件的創業人員,給予3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四、從事個體經營的創業人員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應符合哪些條件?補貼標準是多少?
對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及2022年1月1日以后首次領取營業執照、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且申請補貼時仍正常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創辦實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或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個人掛檔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對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首次領取營業執照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符合上述條件的創業人員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五、申請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的條件是什么?補貼標準是多少?
對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創業者本人)并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并按規定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雇工的),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以每個崗位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六、申請創業場所租賃補貼的人員范圍和條件是什么?補貼標準是多少?補貼期限是多長?
對2018年1月1日以后領取營業執照的法定年齡內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租用經營場地創業未享受過場地租賃費用減免的,正常經營一年后,給予最高3000元/年的創業場所租賃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注:創業者租賃家庭成員房屋場所的以及租賃場所為工位形式的不列入申請范圍。
七、哪些人員屬于高層次高技能人才?
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碩士以上學歷、副高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技術等級的人員。
八、哪些人員屬于返鄉農民工?
返鄉農民工是指本市農村戶籍(或身份證住址在鄉鎮以下),曾離開戶籍所在縣務工半年以上且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目前正在戶籍所在縣范圍內創業的人員。
創業補貼申報機構地址:棲霞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棲霞市棲霞市鳳翔路298號)
咨詢電話:0535-521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