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天氣、氣候變化的監測能力、確保獲取的氣象探測信息的代表性、準確性、連續性和可比較性,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并基于棲霞實際,我局草擬了《棲霞國家基本氣象站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或者建議,請采取書面形式,將修改內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見提出人的真實姓名、所在單位和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通過電子郵箱反饋至棲霞市氣象局。
征集意見時間:2024年5月8日-2024年6月9日
電子郵箱:qxsqxj@yt.shandong.cn
棲霞市氣象局
2024年5月8日
《棲霞國家基本氣象站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征求意見稿)
草案解讀
一、起草背景
棲霞國家基本氣象站始建于1958年,是本市唯一的國家級有人值守的氣象觀測站,承擔著地面氣象觀測和數據傳輸的重要任務。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氣象探測環境面臨建筑物、干擾源等潛在威脅。為此,規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結合棲霞市實際情況,制定了專項保護措施,確保氣象數據的代表性、準確性和連續性。
二、起草過程
根據上級安排部署,我市于2023年啟動該規劃的前期工作,負責管理轄區內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在調查研究氣象臺站周圍地形特征和棲霞探測環境保護的管理現狀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016年修正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年修正版)、《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2016年修正版)等文件精神,編制了《棲霞國家基本氣象站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按程序印發實施。
三、主要內容
《規劃》共分為城鄉概況、氣象觀測站現狀與評價、指導思想和主要原則、規劃內容、規劃實施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城鄉概況,詳細闡述棲霞市自然條件、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及城鄉規劃布局,為后續規劃編制提供詳實基礎數據,筑牢規劃實施根基。
第二部分氣象觀測站現狀與評價,深入剖析棲霞國家基本氣象站發展脈絡,從歷史沿革、基礎設施建設、探測任務部署及周邊城市規劃影響等維度展開,全面評估氣象探測環境的代表性、準確性和連續性,精準把握現狀問題與優勢。
第三部分指導思想和主要原則,明確《規劃》核心指導思想,秉持城鄉規劃與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有機統一原則,推動城鄉建設與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協同共進,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第四部分規劃內容。詳細闡述了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的具體范圍和標準,包括規劃范圍、障礙物控制、影響源限制等。
保護范圍與標準:規劃以觀測場圍欄為基準,半徑1000米范圍內為核心保護區。在此區域內,對建筑物高度、障礙物距離、干擾源設置等提出了嚴格要求:
建筑物限高:建筑物高度不得超過其與觀測場距離的1/10,確保氣流暢通和自然光照。
干擾源限制:禁止在觀測場周邊設置垃圾場、排污口、高頻電磁輻射裝置等干擾源,避免影響氣象數據的準確性。
特殊方向要求:日出日落方向(60°至120°和240°至300°)內,障礙物遮擋仰角不得超過5°,以保證日照數據的完整性。
第五部分規劃實施。進一步明確規劃實施的責任主體和相關部門職責,為規劃的順利推進提供了有力保障。
該規劃是棲霞市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的重要舉措,通過科學劃定保護范圍、明確部門職責和加強公眾參與,為氣象數據的準確獲取和城市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未來,棲霞市將嚴格落實規劃要求,確保氣象探測環境長期穩定,為應對氣候變化和防災減災提供堅實支撐。
2024年5月8日,在棲霞市政府網站發布“棲霞市氣象局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棲霞國家基本氣象站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于2024年5月8日-2024年6月9日通過信函、網絡等多種方式向有關部門和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通過網絡渠道沒有征集到有效意見,信函渠道共計收到 7份反饋,其中5份反饋無意見、2份意見及建議合理,對公安部門職責和城鎮規劃修改的意見我們予以采納,對征求意見稿的內容進行了調整。無不采納意見。以下是相關意見采納情況說明。
1.棲霞市公安局建議將《棲霞國家基本氣象站探測環境保護規劃(征求意見稿)》中第五章中公安部門的職責修改為:公安部門對盜竊、損毀氣象測報公共設施的違法行為應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經過與專家充分溝通后,其部門職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的相關規定,采納其意見。
2.棲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議將第一章第三節城鎮規劃按照棲霞市最新的城鎮規劃內容進行修訂。經過與專家充分溝通后,發現征求意見稿中的部分內容與最新的城鎮規劃政策不符,采納其意見。
棲霞市氣象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