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職業技能培訓載體建設,強化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進入和退出機制,對培訓機構及培訓專業(工種)目錄進行動態調整,現就公開征集2025年度開展棲霞市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通知如下:
一、組織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條件、擇優選定,采取集中報名、查閱資料、實地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征集工作。
二、報名條件及要求
(一)報名單位應滿足以下條件:
1.棲霞市范圍內依法批準認定的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等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財務制度完善,內部管理規范,辦學質量和誠信等級良好;具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保證;依法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
3.培訓專業(工種)在市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專業目錄范圍;
4.有滿足工作需要的辦公場所;具有滿足開展培訓所需的教學場地和設施設備等;
5.遵守國家、省、市職業技能培訓的相關規定開展培訓工作,沒有違法、違紀、違規記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報名:
1.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等行為的;
2.因違法違紀受到相關部門查處的;
3.存在違規轉包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的;
4.培訓機構法人或實際負責人存在個人嚴重征信問題的;
5.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教育事故和其他重大事件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組織程序
(一)機構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提交申報材料。
2.報名時間:2024年12月25日—12月31日。
3.報名郵箱:qxjyrczxpx@yt.shandong.cn。
4.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棲霞市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申報表》(附件1)。
(2)培訓資質資料:
①辦學許可證明:屬于公立單位的,應提供《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或政府及其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文件;屬于民辦培訓機構的,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工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辦學許可證》等;
②承諾書(附件2);
③法人身份證。
(3)教學條件資料:
①教學設備設施:有培訓場地,自有場所的需提供房屋產權證,租用場所的,需提供租賃合同或租賃協議。教學場所應達到300㎡以上,其中開展創業培訓的教室不少于2個,且每個教室面積不得少于60㎡。需提供辦學、辦公場地及實訓設施設備照片;
②培訓師資:就業技能培訓每個培訓項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課教師和2名以上實習指導教師,教師均應具有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基本條件;創業培訓配備2名以上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創業培訓師資培訓合格證書并能承擔培訓教學任務的專(兼)職講師(其中至少1名專職講師)。提供教師學歷證明、有效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有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專職教師提供勞動合同及半年內社保繳費證明。
(4)機構管理資料:
①學校規章制度。提供開展培訓的教學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管理工作制度;
②具有能滿足開展培訓工作的管理人員,辦學規模在500人以下的,應配備2-5名教學管理人員;辦學規模500人以上的,應配備與之相匹配的教學管理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及半年內社保繳費證明。
5.材料上傳要求:
①申報材料均需上傳原件,如為復印件需要加蓋單位印章,材料上寫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審核人簽名。
②按照申報材料目錄(見附件3),分申報表、培訓資質、教學條件、機構管理四個文件夾整理申報材料,不超過上傳大小限制的,應以一個壓縮包上傳。其中“教學條件”文件夾內,按每個專業(工種)的教學設備設施及培訓師資分別建立子文件夾。
③上傳的證明材料格式為jpg*.png*.gif*.pdf 文件格式。
④一種證明材料超過一頁的,應合并成一個文件上傳。例如:“XX的勞動合同”有多張,應掃描成一個文件,或者合并成一張照片上傳。
⑤文件要規范命名,凡因上傳證明材料命名不準確、掃描件不清晰或未上傳證明材料的,視為此項無效。
(二)資格初審
棲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關人員按照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三)實地評估
棲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有關人員對新報名的資格初審合格的培訓機構進行實地評估,評估標準參照附件4。根據資格初審、實地評估等情況,提出納入棲霞市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單建議。
(四)進行公示
按照統籌兼顧、合理布局、資源優化的原則和培訓工作需求實際,公布擬入選培訓機構名單,并將結果在棲霞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機構納入棲霞市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機構出現違紀、培訓質量或培訓信譽較差等情形將被移出目錄。
四、注意事項
1.培訓機構本次申報與2024年度申報無變更事項的(包括師資配備、設施設備及申報專業和工種等),可僅提供《棲霞市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申報表》(附件1)、承諾書(附件2)及辦學許可證明。
2.培訓機構本次申報與2024年度申報有變更事項的(包括師資配備、設施設備及申報專業和工種等),除提供《棲霞市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申報表》(附件1)、承諾書(附件2)及辦學許可證明外,還需提供變更相關的材料(如設施設備變更的需提供教學設備設施證明材料,師資配備變更的需提供培訓師資證明材料等)。
3.本次新申報為棲霞市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2024年度未申報),需提供全套申報材料。
聯系電話:0535-5235759
附件:
1.《棲霞市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申報表》
2.?承諾書
3.?申報材料目錄
4. 實地評估內容及參考標準
棲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