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煙臺日報》第9版刊發《棲霞市政府印發實施<專項規劃>》。
煙臺日報報道
本報訊(YMG全媒體記者 趙巍巍 通訊員 趙文琪)近日,棲霞市政府印發《棲霞國家基本氣象站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以下簡稱《專項規劃》),標志著棲霞市在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專項規劃》的編制以服務棲霞市經濟社會發展為牽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為準繩,旨在通過一系列措施,確保氣象探測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從而保障氣象探測資料的準確性和連續性。
《專項規劃》明確了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標準及要求,劃定了保護控制范圍,確定了保護期限,要求國家基本氣象站控制區內高出觀測場平面的障礙物任一點高度距離比小于1/10,日出(60°~120°)、日落(240°~300°)方向內障礙物遮擋仰角不大于5°,且四周障礙物不能遮擋儀器感應面。同時指出,各相關部門或個人在實施規劃保護區保護范圍內的建設項目或其他影響氣象探測環境的行為時,應以該《專項規劃》為依據。對于破壞氣象探測環境的行為將依法處理。
《專項規劃》的出臺,為扎實推進棲霞氣象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對提高氣候變化監測能力、氣象預報準確率和氣象服務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