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關于印發煙臺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通知》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提高公共服務質量,根據《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102號)、《山東省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實施辦法》(魯財采〔2021〕10號)和《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1)的通知》(魯財采〔2021〕18號)等規定,現將《關于印發煙臺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通知》(煙財采〔2021〕27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印發煙臺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通知》(煙財采〔2021〕27號)??? ????????????????????
《關于轉發<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煙財采【2021】20號)
棲霞市財政局
2021年9月17日
關于轉發煙臺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通知棲財字〔2021〕94.pdf:預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