棲衛函〔2022〕18號
各托育機構:
現將《關于印發<煙臺市示范性托育機構獎補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嚴格執行。
附件:《關于印發<煙臺市示范性托育機構獎補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棲霞市衛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9日
煙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煙臺市財政局
關于印發《煙臺市示范性托育機構獎補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煙衛〔2022〕64號
各區市衛生健康局、財政局:
為提升全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充分發揮示范引領、帶動輻射作用,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根據《煙臺市人民政 府辦公室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煙政辦發〔2020〕1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煙臺市示范性托育機構獎補項目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實施和解釋。各區市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級示范托育獎補實施辦法。
煙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煙臺市示范性托育機構獎補項目實施方案
一、實施依據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 發展的一系列政策精神,規范促進我市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 務機構和普惠托育服務發展,滿足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 推進煙臺市托育機構高質量發展,現對示范托育機構(不含幼兒
園托班,下同)實施獎補。
二、 參評條件
在煙臺市行政區劃范圍內注冊登記,在轄區衛生健康部門備 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一定規模(托位數30及以上),收 托率不低于50%(疫情期間標準可適當降低),未被納入嚴重失信 名單,且近3年內未出現歧視、體罰、變相體罰、侮辱、虐待嬰 幼兒等行為,未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出現嚴重嬰幼兒傷害事件,
未出現其它造成社會重大負面影響事件。
三、評選方式
(一)評選名額。
每年從備案機構中評選10家市級示范性托育機構。
(二)評估標準。
分舉辦條件、機構與安全管理、衛生保健、保育服務等4個
評選項目及1個附加項目共計30項評分細則,分值為100分及附
加分項3個,最多可加5分,詳見《煙臺市托育機構質量評估標
準(試行)》(附件1)。
(三)評定程序。
達到參評條件的機構,可向區市衛生健康局提交申報材料 (附件2)。區市衛生健康局對申報單位進行初審,好中選優推薦 (推薦名額不超過轄區備案機構數量的30%),并將推薦材料(附 件3)報送至市衛生健康委。市衛生健康委組織專家組對推薦機 構進行評審,通過專家評審、家長滿意度測評等環節,確定本年 度示范機構候選名單。在市衛生健康委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無異議后,正式確定為本年度市級示范性托育機構。
煙臺市示范性托育機構如出現以下情形的,取消榮譽稱號, 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追究責任:(1)發生嚴重失 信行為的;(2)歧視、體罰、變相體罰、侮辱、虐待嬰幼兒等行 為的;(3)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4)出現嚴重嬰幼兒傷害事件
的;(5)出現其它造成社會重大負面影響事件的。
四 、獎補標準
對獲評煙臺市示范性托育機構,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
獎勵金額為5萬元/個。
五、資金來源及撥付
當年評選的獎補資金,列入市衛生健康委部門預算,通過轉 移支付補助各區市。獲評托育機構,向區市衛生健康部門提交《煙
臺市示范性托育機構獎補資金申請表》(附件4)、《煙臺市示范性
托育機構獎補資金申報承諾書》(附件5),區市審核后撥付。
附件:1.煙臺市托育機構質量評估標準(試行)
2.煙臺市示范性托育機構申報表
3.煙臺市示范性托育機構推薦表
4.煙臺市示范性托育機構獎補資金申請表
5.煙臺市示范性托育機構獎補資金申報承諾書